在今年整县脱贫摘帽工作中,四川省南江县创新工作思路、充实帮扶力量,向全县520个行政村全覆盖选派驻村工作队,脱产驻村专抓扶贫,通过明职责、抓管理、优服务、强保障,把每支驻村工作队打造成脱贫攻坚“尖刀”班,形成了“特战”攻坚的局面,有力加快了脱贫攻坚的步伐。
一、严格标准,精心“派”。一是紧扣实情“因村”派。由县委组织牵头,县脱贫办、县直工委(“五个一”帮扶办)、县编办等相关单位和乡镇参与,通过实地走访、群众座谈、问卷评估、人员摸排等方式,分村对全县所有行政村扶贫情况进行研判,对所有帮扶单位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各村脱贫工作“短板”和单位人员特长,因村施策、有的放矢,增强帮扶力量选派的针对性。二是整合力量“组团”派。坚持以乡镇为单位,从帮扶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干部中统筹选派驻村工作队成员,确保驻村工作队由第一书记、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乡镇干部、村“三职”干部共同组成。驻村工作队设驻村工作队队长1名,副队长1至2名,工作队成员达到6人以上。三是严格审核“全域”派。按照“信念坚定、敢于担当、能力突出、作风正派”的标准,由联系乡镇县级领导召集相关单位和乡镇研究驻村工作队选派工作,分村确定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人选,报脱贫攻坚战区指挥长审核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出文明确,实现全县每个行政村都有1支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1名帮扶责任人。
二、强化保障,安心“驻”。一是工作上创造“条件”。县财政足额保障帮扶工作的经费投入,并及时预算到相关乡镇和单位。由乡镇会同派员单位负责解决驻村工作队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落实必要的办公场所、食宿条件,提供必备的办公设备和生活用具,确保驻村工作成员沉得下、能安心。二是经济上给予“实惠”。研究出台了驻村工作队驻村优惠政策。在驻村帮扶期间,县乡驻村工作队成员每月享受乡镇津贴200至300元,每人每天按照65元的标准核发驻村工作补贴,每月报销2次往返交通费用。驻村工作队中村“三职”干部,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核发驻村工作补贴。每年向驻村工作队成员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组织一次全面健康体检。三是政治上注重“激励”。驻村工作成员(不含第一书记、村“三职”干部)年度考核实行单列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并按15-20%的比例确定评优名额。对工作表现优异的,优先推荐表扬表彰、记功嘉奖和提拔使用,切实让吃苦的人不吃亏。
三、突出主业,合力“干”。一是明确职责脱产抓。在驻村帮扶期间,派驻的工作队成员供给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原单位完全脱钩。实行驻村工作队“包村脱贫”责任制,专职专责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全力补齐脱贫短板、协助监管资金项目、深入做实群众工作、指导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村级治理水平、规范完善脱贫软件“七件事”。二是统筹协调配合抓。驻村帮扶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组合式”推进、“挂图式”作战。由“工作队长”具体负责组织,分月、季、年建立“任务、问题、责任”三张清单,一月一研判、一周一安排、一天一会商,细化举措、协同推进,逐项落实、逐一销号,做到“年有计划、月有重点、周有安排、日有推进”。三是强化引领带动抓。坚持以“农民夜校”、网络平台和群众会议为载体,以“恳谈交心、民主同心、帮扶暖心、监督放心、环境舒心”为主线,深入开展“感恩教育、民风转变、习惯养成”三项教育,扎实抓好春节期间“科级领导干部回乡宣讲”活动,巡回举办脱贫先进事迹报告会,认真梳理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帮助实现群众微心愿,增强了群众感恩奋进的思想,激发了群众主动参与脱贫的意识。
四、健全机制,严格“管”。一是从严日常监督。建立驻村工作队由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统筹管理、派出单位协助管理、乡镇党委具体管理,驻村工作队成员由队长直接管理的管理机制。坚持脱产驻村,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县级单位选派的驻村干部每月驻村不少于25天,回城(家)不超过2次5天;乡镇选派的驻村干部每周明确1天时间回乡镇办理业务和便民服务。建立工作日志调阅机制,乡镇党委书记每月调阅1次驻村工作队长日志,乡镇纪委书记每月查核1次副队长、队员日志。驻村工作队长每月将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向县级挂联领导、乡镇党委、派出单位书面报告1次。二是从严督查问效。按照“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考核”的机制,县组建了5支脱贫攻坚综合督查巡查组,围绕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常态开展督查。成立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参与的帮扶工作暗访组,不定期对驻村工作进行暗访抽查。凡是受到县级及以上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提醒约谈等问责3次以上、诫勉2次以上的,实行“召回”调整。被“召回”的派驻干部取消当年绩效目标奖、三年内不得提拔。三是从严驻村纪律。在村公开栏、办公地等突出位置,公开驻村工作队成员信息和监督管理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求驻村工作队成员务必做到“六个一律不得”,即一律不得在集镇和村社干部家中吃住、一律不得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律不得酗酒滋事大吃大喝、一律不得发表与党的政策方针相违背的言论、一律不得插手干预项目、一律不得优亲厚友。对违纪违规,影响脱贫攻坚进程、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人或事,严格按照相关法纪法规和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逗硬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