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李玉飞
一、中心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现代森林公园城市目标,我们把创建园林城市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力实施城市增绿、道路绿化、城郊公园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四大工程”。新建新天地广场、回风东路滨江公园等绿地广场和街头游园绿地12个,建成江北大道、巴州大道、广巴高速西出口连接线等景观大道8条,重点打造了望王山运动公园、塔子山休闲公园,城市绿化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6月被省政府命名为四川省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的成功创建,是我市城市绿化建设取得新成绩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新起点。为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幸福指数的新期盼,市委、市政府要求:从今年开始,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计划通过3-5年的努力,进一步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打造城市绿色名片,把中心城市建成最适合投资兴业、生活居住、旅游休闲的具有山地特色的国家园林城市。
二、国家园林城市要求及主要差距
(一)国家园林城市创建要求:国家园林城市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条件有4条:一是已制定国家园林城市创建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二是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Ⅱ级以上(含Ⅱ级);三是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四是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园林绿化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评审首先采取遥感测试,测试达标后再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查,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综合评审,来不得半点虚假。国家园林城市考核指标共有8个大类、62项,其中核心指标有3项,一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二是绿地率,三是绿化覆盖率。否决项有4项,一是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二是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三是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四是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二)中心城区创建的主要差距:一是绿化总量需要进一步扩大。中心城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差距大,要经得起遥感测试,还需继续大幅提高绿量。二是园林式单位和小区比例不高,大型绿地精品工程不足,林荫路推广率差距较大,立体绿化推广不到位,屋顶绿化差距明显。三是江南老城区绿地、游园较少,绿地分布不均匀,部分公共绿地不符合服务半径500米的标准。四是国家园林城市是对整个中心城区进行考核,恩阳新城、兴文新区绿化建设任务较为艰巨。五是城区公厕、市场及社区服务等公共基础设施欠账较大。六是目前中心城区(包括两个新区)还没有统一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绿化信息系统还未建立,园林绿化科研能力还达不到要求。
三、今年创建工作主要任务
(一)抓好园林绿化管理基础工作。一是迅速启动编制巴中市国家园林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主要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二是迅速开展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普查,加快建成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三是邀请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成员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指导,进一步找准差距和薄弱环节,同时积极推动各县(区)、乡(镇)创省级园林城(镇)的相关工作。
(二)大力推进园林绿化项目建设。一是抓紧实施一批园林绿化重点项目。主城区重点实施西华山2号隧道出口右侧、黄家沟大道三角地带、江南二环路、中杨干道绿化景观工程,抓好火车站连接线绿化景观提升。加快推进南龛公园园林绿化改造提升,启动实施莲花山-鹰嘴山山地公园建设。加大恩阳新城、兴文新区绿化建设力度。二是着力提升老城区绿化水平,把园林绿化建设作为旧城改造的重要内容,结合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加大老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力度,不断满足市民休闲、游憩、健身、赏景等多种需求。三是加强小区绿化建设。针对单位和小区绿化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拆墙透绿、拆违补绿、见缝插绿、退地还绿、借地造绿等增绿工程。严格新建项目绿化验收审查,打造一批绿化精品小区。四是加大立体绿化推广。结合拆违整治、风貌整治工程,着力实施一批屋顶增绿工程。
(三)加快完善市政公共设施。按照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年的总体部署,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促进创建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加快建设,为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着力抓好城区道路新建、续建和改建,有序实施小街小巷改造和城郊结合部道路整治;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和车辆,合理配置公交站场,提高人均拥有道路面积、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数和公交出行比率。继续加强“五乱”整治、门前“五包”和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着力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置、污染减排、自来水管网、燃气、公厕、市场等一批市政设施项目建设。加强城市道路维护亮化和路灯建设,争取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亮灯率均达到98%以上。
(四)着力提高绿化管护水平。广泛深入宣传《城市绿化条例》、《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爱绿、护绿、建绿意识。严格执行绿地系统规划,加大城市绿化执法力度,对绿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或不按规划进行绿化的建设单位,以及对毁绿、占绿、破坏城市绿化设施的违法行为,及时从严查处,强化全方位、多角度的保护措施,切实扩大绿地面积、巩固绿化成果。加大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力度,积极做好绿化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和审查,进一步规范绿化市场秩序,形成覆盖全市的行业管理网络,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