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人:高宁徽,职务:办公室主任
负责综合协调委领导各项活动、委内科室有关工作,具体承办委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有关工作;负责工委委员会等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各工作会议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采写、编发《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委重要文稿的起草及机关公文处理、文件审核和文印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工委机关机要保密及委领导秘书事务;负责委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委大事记编写工作;负责委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委机关干部职工的调动、职务任免、聘任(用)、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奖励惩处、工资待遇、离退休、干部统计、工资统计等);负责委机关后勤管理(包括财务、干部职工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及办公用品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基本建设、物业管理、政务接待、会议服务等);负责扶贫联系点、计划生育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科
负责市直机关的党员管理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发展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党内统计工作,指导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负责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负责县(处)级党员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负责机关党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党建联系点工作;承办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的设立、改选,书记、副书记以及其他专兼职党务干部的任免;负责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人选的考察了解、审查与报批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科
负责人:曹义海,职务:宣传科科长
负责指导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报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统战群工科、团工委
负责人:王红成,职务:统战群工科科长(团工委书记)
负责组织开展机关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指导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承办市直机关党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报选工作;负责工委工会、群众工作。领导市直机关团的工作,负责提出市直机关团的工作规划,指导市直机关团组织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承办各部门机关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的建立、组成人员和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等事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直机关纪工委综合室
负责人:闫 琦,职务:机关工会主席
负责纪工委全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纪工委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纪工委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文字把关工作;调查研究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管理市直机关立案查处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检查工作,组织或直接查处违纪案件,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的信访案件;检查纠正市直机关不正之风;受理党员的党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市直机关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负责工委机关财务监督管理。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巴中市市直机关党员教育中心
负责人:张 丽
负责草拟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实际问题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其他任务。
七、机关党支部
支部书记:岳 韬
支部委员:曹义海 张 丽
负责制定委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有关活动,总结报告年度工作;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及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的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市直工委领导班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委机关党支部自身建设和组织制度建设工作,具体办理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换届选举、党代表推荐上报等工作;负责工委机关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