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要敢于担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省机关党建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8-11 21:34:36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时期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党的政策能否落实,干部起着决定性作用。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关键是干部要敢于担当。《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敢于担当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 

    从严治党、深化改革要求干部敢于担当 

    干部敢于担当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全面从严治吏。《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在干部选拔与任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在规范干部行使权力方面,在加强与群众的关系、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在反腐败方面都作出了新规定,对干部提出了新要求,干部是否敢于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和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能否实现的关键。干部是否敢于严格履行新规定、适应新要求,时刻用党的法律法规约束自己,是否敢于把自己主动摆进从严治党的要求中,成为人民群众观察我们党、感受我们党、提升对党的公信力的重要指标。 

    干部敢于担当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至今已有37个年头,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践证明,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向纵深迈进,彻底革除阻碍中国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是中国发展的基本经验。如今改革开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向新的历史阶段迈进,全面深化改革成为推动我国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就要求干部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结合实际、敢于担当、主动工作,既要有重点突破,更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全局性;既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要敢于触动一些群体的既得利益;既要利用以前改革的经验,又要破解前进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和新挑战。干部只有敢于担当起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历史重任和工作责任,我们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才能落到实处,才能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干部敢于担当是体现干部自身素质的重要内容。干部有担当是作为一名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体现着干部是否把党的原则、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责任感,也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和格调,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我们的干部只有勇于担当、敢于担当,才能承担起推进改革的历史重任,肩负起长期执政的使命。干部面对历史任务,应该无私无畏,不明哲保身,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应该敢想、敢做、敢当。就像习近平总书记说的那样,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的干部,才是一个在改革的洪流中敢于担当的合格干部。 

    多种原因造成不敢担当现象凸显 

    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尽管对干部敢于担当的要求更加迫切,但是我们也看到,一些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现象也日益凸显,与我们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显得格格不入,值得我们注意。 

    为官不为首先表现在一些干部身居其位、不谋其政。遇到重大、疑难或棘手的事情回避逃脱,不敢触碰矛盾、不敢回应群众诉求,扯皮推诿、敷衍塞责,致使该做的事情没有做、该推行的改革举措迟迟没有进展、该上马的项目和工程一拖再拖,致使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小矛盾拖成大矛盾,严重影响了我们党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 

    为官不为还表现在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满足于得过且过。在工作中奉行好人主义,你好我好他好,不敢开展批评,也不愿批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遇到责任能推就推,怕得罪领导丢了官帽、怕得罪同事工作难搞、怕得罪下级丢了选票,就是不怕党和国家的事业没人干、不怕人民的利益受损失。 

    还有一种为官不为的表现就是干部自身秉持逢迎圆滑的处世哲学。工作拈轻怕重、岗位挑肥拣瘦,善于跑关系、拉选票、“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场面上慷慨激昂、背后私利满肠,为私利敢闯敢干、为公利畏首畏尾。这种人往往在官场能够左右逢源,付出的比别人少,得到的比别人多。 

    造成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干部自身缺乏党性原则,心里总有自己的小九九。“心底无私天地宽”,无私才能无畏,无畏才能担当、才敢担当。一些干部之所以不敢担当,就是考虑个人利益太多,考虑党和人民的利益太少,考虑国家的利益太少。二是干部管理体制造成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干部的激励和保障措施长期不到位,一些权力职责不清、边界模糊,造成了体制机制上的相互扯皮推诿。三是干部自身能力不足,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不知所措,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不能适应,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没有新思路、新办法,总怕出问题。工作中不敢试、不敢闯,缺少锐意进取的精神,总怕被问责。 

    体制机制创新激励干部敢于担当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防止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必须有全面和系统的思维,从多个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结合《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的内容,我认为推动干部敢于担当,在探索完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鼓励干部努力进取的激励机制。在干部的选拔使用方面,对在艰苦地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推进改革闯关和经济转型、服务群众和促进和谐等方面敢于担当、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及时发现,优先使用。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把为官不为纳入干部的绩效考核,从体制机制上避免老实人吃亏的情况,畅通为官敢为者上、不为者下的渠道。 

    二是建立干部行使权力的约束机制。把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中,要做好权力清单,理顺每种权力的边界,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尤其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使用的监管。同时要探索对为官不为者的教育和惩戒机制,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通过自查自纠、警示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等方法分类施治,提高治理成效。要加强群众、社会和媒体在监督干部为官不为中的作用,提供并疏通新的监督平台和监督渠道。 

    三是建立干部敢闯敢干的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在推进改革中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容错免责机制,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鼓励干部大胆实践、敢闯敢干、锐意革新,消除干部工作中怕触碰红线的思想,只要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大胆试、大胆闯。还要探索干部薪酬待遇的改革,加大对贫困地区干部的补贴,使干部的收入与其付出的劳动相符合,与其承担的责任相匹配。 

(作者田改伟系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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